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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沙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中国经济特区发展》

2008-10-21  

 
主办:深圳市社会科学联合会
协办:深圳特区报、南方都市报
承办: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
主讲:顾钰民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社会科学基础部主任、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院长、全国经济规律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经济学会副会长)
主持:钟  坚教授、博士生导师(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主任)
参加人: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副主任袁易明教授、博士生导师,曹龙骐教授、博士生导师,苏东斌教授、博士生导师,高兴民教授、郭茂佳教授,陈红泉、伍凤兰、周轶昆、章平以及中心的博士研究生等。
时间:2008年10月16日上午
地点:深圳大学文科楼1700
 
顾钰民教授首先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产权改革的主题发言,并就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问题做了初步分析,其他教授对这些问题热烈讨论,阐述自己的学术观点,相互启发。




发言记录与主要观点摘要如下
 
一、顾钰民教授
1.       关于市场经济与产权改革问题
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的关系实质上是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的关系,也是市场经济与国有企业的关系。而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是产权问题。
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有两个基本要求:一是保持国有性质,二是要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即国有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经过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的改革实践,国有企业改革已经基本到位,即国有企业实行与国际接轨的、规范的公司制。
而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体现了两大趋势:一是所有权弱化,经营权强化;二是所有权分散,经营权集中。这不仅是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成功的经验,也是一种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当然,这种制度安排也必然产生西方国家早已存在的委托代理关系。因此,如何处理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与委托代理关系之间的矛盾是我国面临的新问题。

2.       关于经济学研究方法问题
    尽管,目前西方主流经济学家偏重于建立数学模型,采用数理推理并借助统计工具等手段来分析经济现象。但是,西方制度经济学与产权理论的研究方法在向马克思分析方法方面回归。马克思对经济社会分析时虽然也采用数理模型,但主要还是抽象的逻辑分析,其分析对象也侧重于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这种分析方法正是西方学者应用制度经济学与产权理论研究经济现象的方法。
3.       关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问题
如果说城市改革的核心是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那么农村改革的核心就是土地的产权改革。两者共同构成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核心问题,即产权改革。目前城市的国有企业改革已经基本到位,农村的土地产权改革依然停留在30年前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上。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过去30年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我国农业农村的发展。但是,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存在进一步改革并发挥更大作用的空间。
十七届三中全会已经作出重大决策,对农村土地产权进行改革。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农民自此有了土地经营权。不过这种经营权是不完全的,因为不能将其作为资产进行转让或出租;这次改革的一个主要方面就是在此基础上增加农民的土地流转权。当然,如何规范农民的土地流转权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操作模式和法律法规,这是因为我国地区差别巨大,各地情况复杂,如何因地制宜地规范农民的土地流转权是理论界需要继续探讨和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苏东斌教授
1.       关于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首先我们需要提出一个问题,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能否结合?这是我们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的前提。这个问题似乎不应该受到质疑,但实际上,这个问题在理论和现实完全值得商榷。
什么是社会主义?邓小平都说,“什么是社会主义,我们还不清楚”。
那么进一步,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似乎没有人给出答案。最近几年社会广泛质疑我国国有企业以各种形式被出售或被管理层MBO收购,国有成分不断降低,在这种背景下,我们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加模糊了。
如果,我们连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能不能结合都存在疑问,都弄不清楚,那么,怎么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就更加不清楚了。
2.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
    目前国资委的倾向是将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做强做大,而且省、市、甚至县的倾向也是如此。这不仅与国有企业改革的“有所为有所不为,有进有退”完全背离,更是与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相背离,似乎是要回到计划经济的老路上。
3.       关于农村改革
    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核心是土地的流转权改革。在这方面,我们不得不佩服张五常在这方面的思想,张五常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关于公有制条件下资产流转权具有重大意义的论述已经在我国过去改革实践得到验证。因为,在公有制条件下,所有权的意义并不重要,因此,这次改革尽管这没有涉及所有权变更,但允许农民土地经营权可以流转,本质上就是允许(土地)买卖。
    因此,允许农民土地经营权可以流转,根据这一改革,我们也可以从理论上推断,土地兼并将成为趋势,部分农民将彻底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并转化为市民,另一方面,农村也将出现农业资本家。由此,农村生产方式将发生本质的变化。这种变化将引起农业、农村、农民一切列问题的根本变化。
 
三、钟坚教授
1.       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的和手段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改革的目的在于“三个有利于”,即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增强综合国力等。这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实践及其理论研究的一个前提。应该说 过去30年市场取向的改革,极大地促进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综合国力的迅速增强。
下一步我们应该继续坚持市场取向的改革。目前出现许多问题,主要原因是市场改革不到位造成的,资源浪费现象严重,效率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我们要按照“三个有利于”的原因,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同时推动文化、社会、政治体制改革。特别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促进服务业发展。
中国经济特区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排头兵作用,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走在全国的前面,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积累了经验,发挥先行示范作用。下一步,深圳等经济特区应该进一步在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文化体制、社会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大胆试验,为全国作出新的贡献。
2.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企业经营在现实中存在一个困境,即政府管多了则企业没有效率,政府管少了则企业要被管理层以各种形式搞垮亏损。这种现实中的现象不是我国独有的,是全球各国国有企业经营中的普遍现象。这几年我国国有企业似乎经营效益不错,但都集中在垄断行业。在竞争比较充分,市场经济前沿的深圳,其国有企业的效益普遍不行。
我们认为在涉及到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政府应该承担主要责任,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政府从竞争领域尽快退出来,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作用。政府主要责任是维护市场秩序。
 
四、曹龙骐教授
1.       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
如果能够深入研究并回答“深圳的所有制构成与深圳经济发展关系”,这对于我国公有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和市场经济改革都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同样,如果能够深入研究并回答“深圳关外民工和关内白领的收入差距,这与社会市场经济的关系如何”,这也对我国市场经济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2.       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首先,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已经被实践证明,我们需要坚持市场经济改革方向。
    其次,市场经济也不排斥政府的干预。市场经济存在周期波动,在经济下行或上行周期都需要政府的干预。市场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信心经济,在发生恐慌等非理性预期时,政府应该进行干预,引导预期。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干预是必要的,西方国家都存在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政府干预,比如日本有物价管理委员会对物价.
    第三,市场经济鼓励创新,但是创新存在风险,因而需要监管。从监管的角度讲,这属于政府的工作。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协调好市场创新与政府监管的矛盾。
    第四,市场经济存在风险,不仅有非系统性风险,也有系统性风险。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需要政府的积极干预。
 
 
五、高兴民教授
1.关于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能否结合问题
    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只是个形式,其内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家实行的都是市场经济。
2.关于国有企业改革
    我国的国有企业虽然实行的公司制,但在所有者虚化的情况下,其委托代理关系是经营者无需向谁负责,这与西方的公司制具有重大差别。
 
六、袁易明
在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课题中,我个人认为需要研究以下几个问题。
1.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有什么区别?我们的目标是什么?
2.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行到现阶段,政府权利越来越大,行政规则对市场规则的冲击巨大。
3.未来进一步改革的路径问题?30年前的改革基本上是自上而下的,属于强制性制度变迁;现在政府对未来改革存在困惑,改革很难推进,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已经行不通。因此,需要将我国的经济体制调变迁的路径调整为自下而上的诱致性变迁。
4.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基层政府对市场规则的干扰,这种干扰的存在使得市场经济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发生扭曲,使市场制度的效率大打折扣。因此,规治地方政府的行为已经是当务之急。这跟我上面说的第2点有关。
 
另外,大家对国有企业的垄断地位以及政府的干预等相关问题进行热烈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