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交流

发挥特区在自主创新中的示范作用

2008-12-22  

      日前,由深圳市社科联主办,深圳特区报社协办,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承办的“深圳学术沙龙”第65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中国经济特区发展”在深圳大学举行。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和复旦大学的学者齐聚一堂,共同探讨在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背景下经济特区的发展与改革。

      与会者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核心之一是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经过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的改革实践,国有企业已经基本实行与国际接轨的、规范的公司制。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体现了两大趋势:一是所有权弱化,经营权强化;二是所有权分散,经营权集中。这不仅是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成功的经验,也是一种有效率的制度安排。

      但是,我国国有企业仍然面临产权改革与委托代理关系之间的矛盾。我国国有企业虽然实行了公司制,所有者虚化的问题仍然普遍存在,其委托代理关系是经营者无需向谁负责,这与西方的公司制有很大差别。

      另外,国有企业发展存在值得注意的倾向。与会者指出,目前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倾向于全面做强做大,与国有企业改革的“有所为有所不为,有进有退”初衷背离,也与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相背离。因此,与会者呼吁国有企业要回到改革的正轨上,在涉及到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国有企业应该承担主要责任,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并从竞争领域中尽快退出来,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作用。
关于政府与市场的定位,与会专家认为,在坚持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的同时,市场经济也不排斥政府的干预。首先,市场经济存在周期波动,在经济下行或上行周期都需要政府的干预。其次,市场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信心经济,在发生恐慌等非理性预期时,政府应该进行干预,引导预期。再次,市场经济鼓励创新,但是创新存在风险,因而需要监管。从监管的角度讲,这属于政府的工作。要协调好市场创新与政府监管的矛盾。第四,市场经济存在风险,不仅有非系统性风险,也有系统性风险。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需要政府的积极干预。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干预是必要的,西方国家都存在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政府干预。

      但也有专家不无担忧地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行到现阶段,政府权力越来越大,行政规则对市场规则的冲击也越来越大。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基层政府对市场规则的干扰,这种干扰的存在使得市场经济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发生扭曲,使市场制度的效率大打折扣。因此,规治地方政府的行为已是当务之急。

      对于未来的改革方向和原则,与会者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改革的目的在于“三个有利于”,即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增强综合国力等。这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实践及其理论研究的一个前提。

      下一步应该继续坚持市场取向的改革。要按照“三个有利于”的原则,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同时推动文化、社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特别是要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促进服务业发展。

      中国经济特区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排头兵作用,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走在全国的前面,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积累了经验,发挥先行示范作用。下一步,经济特区应该进一步在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文化体制、社会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大胆试验,为全国做出新的贡献。
 
《深圳特区报》2008年12月22日 理论探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