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要争论一番

2013-12-20   作者:苏东斌

       今天,不讲中国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专谈中国社会当前确实出现的相当尖锐的矛盾:基尼系数接近0.5、工人下岗、农民失地、上学难、看病难、治安混乱、矿难频发,有些甚至威胁到执政的基础。我想,无论持哪一种观点的理论家都首先要正视,要面对这一些严酷的事实。所以,那种判断中国社会已经进入“太平盛世”的媚俗话语是不应该受到赞扬的。
但是对于这类问题产生的原因,中国经济学界都有着截然相反的解释。

       近半年来,刘国光教授的旗帜被人举了起来,因为他断言:我们的问题在于所追求的目标中,“社会主义讲少了,市场经济讲多了”。
我是很尊重刘老师的。清楚的记得82年前后他因鼓吹商品经济而不得不在胡乔木的压力下在《人民日报》上所做的违心检查。但是,他今天的上述观点却真的错了。
因为我们可以追问:您所说的“社会主义”到底指什么?!如果是指公有制,那么改革开放前的毛泽东时代,不是100%吗?这样充足的公有制,这样充分的社会主义还改什么呢?如果是指分配,那么为什么过去按劳分配这一唯一原则只能造成普遍的贫穷?!
邓小平一再说“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过去20年虽然搞了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什么是社会主义,我们不是完全清楚”、“社会主义三十年后才定型”……这就是邓小平理论产生的历史背景,也就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发出来的政策变动的基本根据。
其实,只要承认市场经济,就必须承认市场竞争,也就必须接受“一部分人先富进来”这一事实;只要承认市场经济,就必须承认要素价格,也就必须接受“按要素贡献来分配”这一事实。可以说,这些都是市场经济的同义词,或者说是市场经济的正常结果。

       我们必须明白、财富是“创造”出来的,而不是“转移”过来的。那种企图减少广东人的收入的主张,决不能自然提高青海人的生活水平。所以,我们决不能应在治国方略上再举起“造反有理”的大旗,去鼓吹任何形式的“农民起义”。
       我坚决地认为,中国问题的原因出在改革的战术上:第一,改革没有“深化”;第二,改革没有“全面”。一句话,还没有从根本上消除束缚社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
       比如,当政府职能未转换时,就难以使国企走出困境;当资源价格仍被垄断时,就难以有市场的等价交换;当垄断无法受到监督时,就难以遏止官商勾结;当城乡两制执行时,就永远解决不了“三农问题”。这说明在改革中出现了某种形式的官僚资本、权贵资本,既得利益集团。这些人并不希望退回到计划经济时代,因为那样,他们将顿时失去财富,但他们更不希望去深化改革。因为那样,他们将最终失去特权。由此可见,产权改革没有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没有真正开始,才是解决所有中国问题的总障碍。这恰恰是市场经济尚未到位、市场环境尚未改造所形成的。 
       本来,市场经济、民主政治、自由思想是三位一体的东西,既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又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的东西,可见,还是邓小平所肯定的“一个字也不能改”的党的“十三大”报告中说得好:改革中的问题还须用深化改革来解决。本来,在上世纪80年代初,邓小平曾开启了政治体制改革的构想,但是,由于历史的局限性,他本人先退却了。应该说,这是极大的遗憾。现在看来,以胡锦涛为首的党中央所倡导的新的发展观就是力图将改革改革到底。
       可以这样认识:除非宣布邓小平理论是错误的,除非宣布中国的改革开放犯了方向性错误,除非宣布“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错误的,除非宣布“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的宪法修正案是错误的,才能得出刘国光的上述结论。然而,真要这样做,饱经苦难的中国人民难道会答应吗?!
       总之,我们是要坚持社会主义,但是只能坚持那种能够给中国人民带来自由、幸福、富裕的社会主义。任何相反类型的“社会主义”,我们宁肯少要一点。
(本文是作者在2005年广东经济学年会上所作讲演的第一部分)
 
        (作者系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副主任、深圳大学特区台港澳经济研究所所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