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当下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 根本原因到底是什么(之二)

2013-12-20   作者:苏东斌


       根本原因绝不是市场化改革造成的,恰恰相反,是市场化改革不到位、不深化的结果。
       第一,作为市场化的基础,产权改革远未完成。民间资本、非公资本太少。农民的土地权益远未实现,政府、国企、央企垄断了大量社会资源,所以寻租与特权广泛存在。(须知,非公经济创造的产值已占全国GDP的一半以上,解决了全国城镇新增就业人口80%,全国专利65%,75%以上技术创新。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以上数字引自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2009年底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表彰大会上讲话)
       第二,作为市场化的运行,若干价格是扭曲的。比如电价被高度控制、低价运行;一些煤老板之所以疯狂暴富,主要是因为他们能够轻易获得了煤矿经营权,而煤炭资源本身被几乎无偿占有,所以资本带来了暴利;劳动力价格远未市场化,出口主要靠低廉劳动力价格优势来竞争。
       第三,作为市场化环境,政府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占的比重过大,老百姓占的比例太低(央行报告:2007年居民收入分配占国民收入比重下降至57.9%,而美国高达70%)。同时,政府不当干预造成了国企不是靠竞争赚钱,而靠垄断特权赚钱,垄断利润应上交国家。有的地方借“宏观调控”名义恢复计划经济时代的指令性,扩大寻租腐败空间。同时,政府在反垄断法规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严重缺失。
       总之,我们应高度警惕狭隘民族主义和民粹主义思潮的兴起,应坚决捍卫市场经济的基本制度与市场化改革的大方向。
       (本建议系作者根据2010年11月20日在第二届“深圳学术年会”暨“广东省经济学会2010年岭南经济论坛”上的讲演稿改写)
 
                                                  作者系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