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交流

“乡镇长选举方式改革学术研讨会”在四川省南部县召开

2003-09-29  

       1998年以来,我国部分省市对乡镇长、乡镇党委书记等乡镇主要官员的产生方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出现了“三轮两票”、“海推直选”、“公推公选”、“代表直接提名选举”、“直选”等多种实践形式。为了探讨乡镇长选举方式改革的新变化及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意义和影响,8月30日至31日,由中共中央编译局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主办,中共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委和深圳大学管理学院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承办,在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天一园宾馆举行了“乡镇长选举方式改革学术研讨会”,来自中共中央编译局、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江西省委党校、深圳市委党校和深圳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以及改革试点地区的官员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围绕主题就乡镇长方式选举改革的现状及可持续发展、改革的动力与阻力、乡镇长选举方式改革与执政党建设、乡镇长方式选举改革与基层治理模式的转换等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开幕式由深圳大学管理学院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所长黄卫平教授主持,中共南部县委书记谢华国出席了开幕式并做了讲话。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乡镇长选举方式改革,是在中共十六大“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精神的指导下,在基层党组织的具体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种方向性、建设性的探索。

 与会者对各地的乡镇长选举方式改革试点进行了个案评估。大家认为,尽管目前试点还不多,但改革所蕴涵的制度创新意义却已充分显露。这些改革通过建立规范化、程序化、公开化的民意表达和政治选择机制,扩大了人民群众对基层领导人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为农村政治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有利于巩固基层政府的治理基础,增强基层政权的合法性。同时,这一改革所产生的民主示范效应客观上推动了乡镇治理结构的整体性变化,并为更高层次的民主拓展积累了经验。

 对当前乡镇长选举方式改革所面临的问题和难点,与会者保持了清醒的认识,并进行了冷静的分析。大家认为,思想认识上的误区、既得利益的刚性、配套改革没有及时跟进、制度衔接上的断层、法律上的障碍等多种因素的交织作用,影响了乡镇长选举方式改革的可持续发展,其中最突出的表现是改革动力不足、阻力过大。

 经过热烈的讨论,大多数代表认为,尽管目前乡镇长选举改革中各种力量的博弈态势尚不明朗,改革的推动、支持力量和抵触乃至反对力量尚处于激烈的利益纠葛之中,但这并不意味着乡镇长选举改革已毫无操作空间。恰恰相反,推动改革继续前行的力量正在积聚过程中,需求内生与制度供给的交互作用是改革的动力之源。因此,对乡镇长选举改革的发展前景不应盲目乐观,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应该在实践中进一步研究解决。通过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在巩固已有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探索的深度和广度,寻求进一步的突破,并适时地将成功的改革经验制度化和法律化。要将充分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与上级机关积极引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双向互动,将选举改革引入健康发展的轨道。应建立制度创新的激励机制,增进改革动力,并且尽可能在现有政治、法律框架内通过程序性、技术性的创新推进变革。实行配套改革,协调与党委、人大、上级政府等权力主体的关系,实现乡镇长选举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两天的交流,与会代表普遍认为,选举是民主政治最主要的形式,政党执政地位的获得和巩固,都必须通过选举来实现,能否驾驭选举是对政党最重要的考验。随着中国共产党由“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变,政治民主化、民主程序化、程序法治化已是大势所趋,面对自身角色和执政环境的深刻变化,“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执政的实质性民主,必须不断地谋求通过政治选举的程序性的量化民主来保障和确认,这是党在未来将要经受的巨大历史性挑战和考验”。为此,党和政府务必未雨绸缪,认识到选举政治的极端重要性,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深入研究竞选的技术性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如何适应民主要求,恪守程序,尊重规则,将共产党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以积极主动的姿态迎接竞选政治的洗礼和普选的考验。

 通过广泛而深入的研讨,与会代表达成共识,认为学术研究应以胡锦涛总书记“必须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以最广大人民的实践为理论创新的源泉,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理论创新的目的”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密切联系实际,不断地进行理论创新。

 8月31日,“乡镇长选举方式改革学术研讨会”在紧张而热烈的气氛中闭幕,会议达到了会议举办单位预期的效果。

作者:邹树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