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谈点“特色”,多讲些“共识”

2013-12-20   作者: 苏东斌

       本来,邓小平提出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命题,既是为了反对“斯大林模式”,又是为了否定中国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其基本涵义就是:结合中国国情,走上一条现代化道路。
       可是 ,慢慢地,“中国特色”一词就被许多人滥用了。因为,“国家经济安全”不能成为央企垄断的理由;“人口多、国民素质差”也不能作为削弱民主政治的根据。
       为此,引来10年前的一段文字,以释心怀:
       毫无疑问,一条中国现代化之路一定要显示出民族特色与反映出历史阶段性来,强调“中国特色”就是要说明它的民族性、地区性、国家性;指出“初级阶段”,又是要表示它的时代性、后进性和渐进性,但是,无论这种特色“特”到什么程度,也不管这种“发展阶段”进入了哪一时期,现代化道路一定有它的“本色”和“同质”。在说明“中国特色”时,应强调创造性吸收“人类文明一般”,而在确认“初级阶段”时,则更强调体现时代性的“国际惯例”。决不能以“中国特色”来拒绝由“本色”所带来的规范要求,更不能用“初级阶段”去否定本来应当实现的各种现代化进程。努力吸收人类所创造的一切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果实与营养,这不仅反映了我们的胸怀,更反映了我们的聪明与智慧。绝不赞同当年“师夷长技以制夷”的狭隘民族主义观念,绝不赞同“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现代化蓝本。任何“中国特色”并不“特”在既定目标上,而仅仅能够“特”在具体道路上。所以,经济、政治、文化之间既不可能视同秦越,也不应当以李代桃。(引自:《中国经济特区史略》序言,广东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 《人与经济》第173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完全可以说,中国近30年的伟大功绩就是由于选择、引进、坚持市场经济的结果。只有遵行市场经济规律,才能真正实现胡锦涛提出的科学发展观。试问:对于三代世袭政体的“朝鲜式的社会主义”而言,这种“特色”,是不是对马恩的科学社会主义的一种讽刺?!
       历史不能跳跃,世界也没有奇迹,只有常识。所以,在迷恋“大国崛起”、“伟大复兴”的同时,应防止民粹主义,极端民族主义思潮。

 
                                     作者系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