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18
欢迎报读我“中心”2006级政治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咨询请电话至:0755-26536170 张老师、伍老师或与钟老师联系:电话 0755-26558902 目前共设5个研究方向:
有关程序及规定请参见深圳大学研究生部的相关规定: 01市场经济基础理论 02公共经济学 03特区与台港澳经济研究 04产业经济学 05社会保障 关于做好2006年接收外校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招生院(部、所): 推荐免试是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高等学校, 推荐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进行复试的选拔方式。 接收外校推免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是提高我校硕士生生源质量的重要途径。按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对接收的推免生必须在10月25日前完成复试、接收及报名手续。 为了做好我校2006年接收校外推免生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拟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原则上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已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的资格; 3.大学本科历年成绩及在本专业的排名位居前列; 4.全国大学英语统考六级合格或四级优秀; 5.大学期间有专著出版,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或代表学校在省级及以上学术类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6.通过我校组织的复试、政审、体检合格者。 二、 工作程序及完成时间 1.2005年10月20日前 1)拟定入选名单。各招生院(部、所)按照接收推免生的条件,对推免生提供的书面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推免资格证明必须是推免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原件),初步拟定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名单。 2)确定复试名单。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名单拟定后,各招生院(部、所)须将上述材料报研招办审核。 3)寄发复试统通知。由学院直接通知推免生来校参加复试。 4)进行复试。复试由各招生院(部、所)负责组织实施, 复试要求与统考生相同。(此次复试推免生必须参加,推免生以后不再参加统考生的复试)。复试重在考察推免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满分100分)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35分)、综合素质面试(35分)和外语口语(20分)、听力测试(10分)。 5)体检。在复试期间,各招生院(部、所)必须负责组织推免生到深圳大学校医院体检。 6)拟定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者,不予录取。 2.2005年10月22日前 1)办理接收手续。各招生院(部、所)将拟录取推免生的名单、复试登记表报研招办审查, 所有复试试卷及复试现场记录不得更改并由各招生院(部、所)妥善保存3年备查。同时领取正式的深圳大学推免生接收函和调档函发给推免生。 2)办理报名手续。取得接收函的推免生由所在学校研招办统一办理报名手续。推免生在办理完报名手续后的10天内,应将已加盖推免生所在学校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及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原件寄送我校研招办,凡没有办理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 3)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统考,到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教育部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可以参加统考。 推免生被录取后列入计划内指标(即免交培养费),并享受研究生入学奖学金5000元。 深圳大学研究生部
2005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