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次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6-01-28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5〕1号)以及《深圳大学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6年深圳大学面向全国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结合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实际情况,现将我中心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6年中心计划招收“骨干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南疆计划)1名,招生专业为理论经济学,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进行招生。
二、招生对象
(一)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二)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省市的少数民族考生,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省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三)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以及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三、报考资格确认与报考条件
(一)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s://mz.chsi.com.cn/mzjh/stu/)提交申请信息(所需材料可参考往年通知要求),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考生须于报名时间内提交申请信息,并及时查看审核结果,以便补充材料。
所有骨干计划考生均须通过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填报《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登记表须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或电子章),在职考生还需工作单位审核盖章。确认报考资格后考生须将原件一式一份同其他报名材料一并寄至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凡不符合生源范围和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深圳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有关要求。
2.承诺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单位)就业。
3. 外语水平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通过CET-4或CET-6(成绩达到425分);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分以上(老TOEFL达到550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4)PETS5级合格证;
(5)GRE1200分以上(新标准310分);
(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7)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4. 申请者硕士专业应与所申请的博士专业为同一一级学科或相关学科。
5.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或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或先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说明性公函,待入学报到前提供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6. 除硕士毕业于世界前200名院校(须至少进入“ARWU、QS、THE、USNEWS”四大排行榜中的两个)的申请者外,须至少有一项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式取得的公开出版、发表、授权或已通过其他形式获得社会确认的成果(不包括学位论文)。
成果应当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独立、完整的内容和存在形式,并可以多元化的形式展现,包括以下形式:
(1)若成果为学术论文,则应当正式发表(含在线发表,须已见刊),申请者本人应当是作者署名前两位的作者或通讯作者。申请者本人是第二作者的,其研究生导师应当是成果的第一作者。
(2)若成果为发明专利,则应当为已获得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PCT和国内发明专利之一,且以申请人为第一发明人或第二发明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
(3)若成果为学术著作,则应当已正式出版且以申请人为作者之一,同时申请人独立撰写的内容字数不少于3万字;
(4)若成果为智库成果报告,则应当受到市级以上(含市级)主要负责人肯定性批示,且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
(5)若成果为科研奖励,则应当享有市级以上(含市级)行政机构颁发的奖励证书,且申请人位列获奖者名单前6名(含第6名);
 
四、报考流程
(一)个人申请
考生需提前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报考。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申请平台”上自行报名,各类信息需如实准确填报。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3月5日23:59。
2.提交材料。
纸质版材料:申请者须在各专业规定的时间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下申请材料并按下述顺序整理并添加目录、胶装成册(A4尺寸),使用EMS(或顺丰快递)邮寄至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汇文楼7楼1724室,收件人:刘老师,电话:0755-26558909)。快递文件请注明“姓名—报考专业及代码—博士报名材料”,为保证材料齐全,未整理或未装订的材料恕不受理。
电子版材料:申请者须在2026年3月5日前将所有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含目录)合并为1个PDF文件发送到邮箱liuhl@szu.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请标注为“姓名—报考专业及代码—博士报名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申请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进行网上报名,打印后本人签名确认,所在单位(或档案保管单位)签字盖章。
(2)《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3)《深圳大学2026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4)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5)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6)硕士学位论文。
(7)至少两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人员的书面推荐书(推荐书需使用我校提供的模板)。
(8)提交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见申请表)。
(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新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位证书、英文学术论文等)。
(10)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成果的证明材料。
(11)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原件,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深圳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12)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依法签发且在有效期内)。
(13)报考专业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者应如实提供上述申请材料。对在报名或考核中存在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中心在收到申请者的材料后,组织不少于3人对照报考条件进行申请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研招办,研招办对审查结果进行抽查后,由中心统一向社会公示。
(三)导师推荐
中心将申请者材料交给申请者所报考的导师,导师审核申请者材料,提供推荐意见并对同时报考本人的申请者进行排序。
本环节应尊重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导师以一般不高于1:3的比例排序推荐申请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材料初审,确定考核名单
中心成立专家组根据所制定的相关实施细则,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初步评价,进行筛选。中心结合招生导师意向,按一定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环节(面试及专业笔试)的申请者名单。没有导师推荐的申请者不进入复试考核环节。拟进入复试考核环节申请者名单在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复试考核(含专业笔试)
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复试考核,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提前通知考生,并在中心网站公布,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 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素质、研究潜力和综合能力四部分,重点考核申请者科研创新能力和是否具备本一级学科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以及考察申请人分析、解决问题和进行创新的综合能力。其中专业素质考核设专业笔试形式,考核申请者基础知识及专业素质。此外,还将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心理、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考核总分500分,低于300分者不予录取。
2.考核过程中,每位申请者需展示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科研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推荐导师可补充介绍相关情况,但在讨论打分时须回避。
3.考核过程规范,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备查,研究生院/纪委认为必要时可派人旁听。
4.专业笔试科目为《经济学说史》。笔试试卷设A、B两套考卷,随机抽取一套作为考试试卷。
5.2026年3月底(以具体实施时间为准),中心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向学校提交拟录取名单(不超过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本专业拟招人数),并上报相关材料到研招办。包括考生申请材料、考核记录表(含笔试试卷)、考生名单及录音录像等。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已通过复试考核的考生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导师推荐意见、考核记录等。在各招生专业的指标限额以内,审核通过者获得拟录取资格。按教育部招生相关规定公示10个工作日。
 
五、选拔录取
(一)“骨干计划”招生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核、择优录取”。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涉藏州县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所有被录取考生均为定向就业,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工作所在单位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三)汉族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六、其他事项
(一)有关报名程序、报考专业方向、报考导师、考核安排等详细信息请参阅《深圳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深圳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深圳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生需提前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报考。
(二)被录取考生修业年限、学费、学业奖助等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各类事项,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保持一致,按学校规定执行。我校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录取考生统一提供住宿,住宿资源包含校内宿舍及校外公寓两类,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分配,保障新生入学即可入住。住宿费标准以上级审定结果为准。
(三)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党团组织关系须转至我校。
(四)报考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考生,应积极与招生院校和定向南疆高校沟通联系,明确相关报考要求和就业事项,被录取毕业后定向到南疆地区高校就业,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5年)。
(五)考生的民族以身份证为准。对报考时民族身份造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六)有意报考的考生可提前联系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南疆计划)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755-26558909
地址:深圳大学粤海校区汇文楼1724室
邮箱:liuhl@s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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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