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有“廉洁市民”才有“廉洁城市”(2010年12月)

2013-05-13   作者:苏东斌

       内容摘要: 深圳提出建设“廉洁城市”,既适应民主政治的总体要求,又体现了精神文明的一般需要,更是发扬特区创新品格的新鲜举措。提出建设“廉洁城市”的口号,说到底,并不是一个宣传与教育问题,而是一个制度建设问题,其核心的理念是法治问题。
       深圳提出建设“廉洁城市”,既适应民主政治的总体要求,又体现了精神文明的一般需要,更是发扬特区创新品格的新鲜举措。对此,我有两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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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要有一个刚性的制度。
       提出建设“廉洁城市”的口号,说到底,并不是一个宣传与教育问题,而是一个制度建设问题,其核心的理念是法治问题。
       以往说到“反腐倡廉”,经常使用抓“大案要案”、通过“专项行动”以及用贪官污吏的“典型案例”来说话,但如何从体制深处去提升法治水平则应该成为关键环节。例如,能从制度上具体而明确限制公权力的滥用,决不比抓几个贪官震慑力小。
       有则报道是这样的:做了14年国会议员的新西兰女部长黄徐毓芳,近日被揭发利用部长身份,损公肥私,黯然辞职。因为按新西兰国会规定,资深议员和伴侣在私人国际旅行时,可享受高达90%的机票折扣。当然,旅行津贴只限于私人旅行,不能用于商务旅行。调查显示,她的确用纳税人的钱(旅行津贴)为她丈夫的商务之旅埋单。据介绍,德国的法律法规,对包括各级领导人在内的所有公务员因公出差的一切费用都有明细规定,丝毫不含糊。更厉害的是,所有公务员报销的差旅费都要在本单位甚至在媒体张榜公布,接受媒体和公众检查监督。违规者轻则批评,不予报销,重则自动辞职走人,否则罢免、弹劾、判刑。这就是制度对人的约束,这一再证实了阿克顿勋爵告诫世人的:“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这一真理。
 
       其次,要形成一种法治观念浓厚的市民文化。
       刚性的制度一旦形成,就会逐渐演进为无形而巨大的制度文化的力量,这才是真正“软实力”的象征。

       据报道,德国总理默克尔在2007年8月访问中国期间,表现出极为朴素的平民作风。在南京,安排她入住最高等级的总统套房,面积400多平方米,对面有小花园、游泳池等。但她婉拒了。一方面她不喜欢这种过于豪华奢侈的生活,另一方面嫌费用太高,最后她选择了一个70平方米的普通套房。第一个早餐,安排她在宾馆高级餐厅用餐,她也拒绝了,而选择一个普通的自助餐厅用餐。服务员对一个外国总理当然不敢怠慢,不让她动手,请她先入座,等候服务。又被默克尔婉拒了,她要自己动手选用主副食。当她切割面包时,不慎有一块面包片掉在地板上,她拒绝经理帮忙,立即低下身来将这片面包捡入自己的餐盘,然后同普通客人一起用膳。令人惊讶的是,人们看到她最后把那片捡回的面包片吃掉了。
       在一个法治社会里,这一切已经不是少数政治人物为了捞选票争民心的短期行为,而是一种普遍的政治和市民文化。即不仅官员公私分明,节约俭朴,普通百姓也是这样践行这些生活准则。这就是文化的力量,习惯的力量。这一切都已经深深地融入在他们的思想意识之中了。所以说,没有“廉洁官员”,哪里来的“廉洁城市”?没有“廉洁市民”,哪里来的“廉洁城市”?都是先有“廉洁市民”,才有“廉洁城市”。
 

       鉴于此,我有两点建议。一是深圳能否设立类似廉政公署这样的机构。这一点,也并不是什么创新,而是一种学习。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执政能力的高低,而是对权力制衡与监督。这样,关键也就不是个人的作风和品质,而在于制度的健全。一句话,是制度决定作风,制度创造作风。二是制定社会监督法。利用深圳可以“先行先试”的优势,通过地方性立法,为实行社会监督扫清体制性障碍。毛泽东同志1945年曾说:我们已经找到了一条民主新路,那就是人民监督政府。所以,监督必须来自外部,不能只有上级监督下级,高层监督低层,党内监督党外。应该说,监督的缺失是法治不彰的重要因素。尤其值得强调的是: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外部监督,尤其是舆论监督正在超越民族与国家的界限,今天所发生的一切,都不仅仅是“我们这个城市里的事”,因为大家都生活在一个“地球村”。所以,媒体的监督大有必要。
 

       转引自新浪新闻中心 http://news.china.com.cn/rollnews/2010-12/28/content_582762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