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重点研究基地”)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重点研究基地是指深圳市社会科学联合会(以下简称“深圳市社科联”)与深圳市有关高校、科研机构、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有关单位共同设立的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点研究基地是针对学科前沿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组织的高水平理论研究科研平台和决策咨询服务平台,是聚集和培养高水平人才的学术高地,是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的重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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